即日起,原安防商盟网更名为安坊网           网站域名更改为  www.afsm.cn
  欢迎光临安防商盟网!
用户名:  密码: 忘记密码? 免费注册
  安防商盟网——专业打造安防网络平台。
首 页 | 品牌榜 | 企 业 | 资 讯 | 产 品 | 代 理 | 工 程 | 展 会 | 技 术 |
·今日关注 ·企业动态 ·政策解读 ·技术动态 ·解决方案 ·应用案例 ·焦点资讯 ·展会报道
您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资讯信息 > 焦点资讯 > 公共广播 > 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开始发行
焦点资讯
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开始发行
发布日期:2012/3/19 发布者:anfang 共阅1561次 文章字体:

来源:太平洋安防网

GB50526-2010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已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,该书定价14元。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是公共广播行业第一项国家标准,填补了公共广播行业标准的空白。

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

图为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

规范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,其中第3.2.5(1、2)、3.5.6、3.6.7(1)、4.2.4、4.2.5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
强制执行条文:

3.2.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.2.1条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,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。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,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(含警笛)、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。

2、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,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。

3.5.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(或线管)应采用阻燃材料。

3.5.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(除光缆外)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。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GB 50343的有关规定。

3.6.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,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。

4.2.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,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。

4.2.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;线路接头不应裸露;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。

分享到: 更多
 返回顶部
上一篇文章:《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的指导意见》与交通安防
下一篇文章:中国安防需向职业化、标准化方向发展
 
热门资讯
图象监控网络中使用双绞线作.
广州峰火公司五周年庆典
有你.有我.五周年成长.峰.
峰火监听头、拾音器成为安防.
(峰火集团)武汉安防展之旅

网站首页  |   投诉建议  |  广告服务  |  服务条款  |  免责声明  |  帮助中心  |  友情链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客服电话:188 0111 8559   中国安防商盟网在线客服QQ客服:875520008  安防技术群:35992374    安防销售群:130073265
Copyright 2021 afsm.cn All Rights Reserved  京ICP备12044106号-5